两“开心网”的官司,会掀起互联网公司注册商标的高潮
文/漏雨屋主人 来源:http://blog.louyuwu.com (转载请署名并注明来源网址)
先来看新闻:“中新网5月20日电 记者今日获悉,开心网(www.kaixin001.com)的所有者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开心人公司)正式向该院提起诉讼,状告千橡网旗下山寨版开心网kaixin.com,理由是对方涉嫌不正当竞争。开心网还要求千橡停止使用近似网站名称,并公开赔礼道歉,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。 ”
1、就这件事而言,何为不正当竞争?
2、为何千橡不能使用与开心网近似的网站名?
3、法律依据是什么?
这个起诉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受理。不管怎么说这次两“开心网”的官司,一定会成为一个互联网品牌保护在法律上的一个标志性的事件。
你做一个SNS,人家也做一个,这叫不正当竞争吗?你叫开心网,人家建个网站就不能叫开心网了吗?从道德上讲,千橡的做法显然是要被鄙视的。但是,既然到了打官司的上份儿上了,最主要的还是要有法律依据,要看证据的。这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,“开心网”有没有注册成为一个商标。如果注册了,那注册一方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。“开心网”这个商标真有被注册了吗?如果注册了,那这事就好办了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好像还没有哪一方明确的讲自己已经拥有了“开心网”的这个商标。
最讽刺的是,互联网人整天忽悠人家怎么怎么重视网络品牌,来买自己的网络产品。忽悠的那些传统的企业,都特别重视网络品牌,以及在网络上的形象。但是,互联网公司,本身在自己的品牌上面却不够重视。通过这个事情,必然会引起互联网人对品牌的重视。
记得前几年,腾讯和奇瑞也打过“QQ”的官司,最后奇瑞还不是在用“QQ”嘛。虽然,大家都明白,是奇瑞占了腾讯的便宜,但是,打官司是要讲证据,是要有法律依据的。
上一次腾讯和奇瑞因为“QQ”打官司的时候,互联网的影响力远不及现在,所以关注这个的人还不是很多。如今在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力如此之大的情况下,两个开心网又因为“开心网”打上官司了,必然增加整个社会特别是互联网界对互联网品牌的商标保护意识。
漏雨屋主人预言,接下来会有很多的互联网公司,会开始把自己的互联网品牌注册为商标。甚至有些创业公司,在创业初期注册公司的时候,就会注册自己的商标。
谁有这方面的资源,快弄个专门为互联网公司注册商标的代理公司吧,一定能赚钱。
